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综合政务 > 通知公告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7/2025-84427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5-07-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8 12: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有关考生:

根据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5年7月29日(周二,上午8时30分至12时)在瓯海区卫生健康局15号楼(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00号)八楼会议室进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2.2张1寸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3.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培医师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

5.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3)

6.《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4)

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签署委托书(附件5)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委托人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附件:1.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xlsx

               5.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6.工作年限证明.docx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