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翔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多方协同,支持教师用好教育惩戒权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教育惩戒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中面临诸多挑战。近年来,部分家长和学生对合理惩戒的抵触情绪上升,导致教师群体出现“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教育惩戒权逐渐被弱化。2021年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了教师实施惩戒的法定职权,2024年《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调需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然而,惩戒权的有效落实仍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多方协同支持,共同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教育惩戒生态。
一、政府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保障,明晰权责边界
(一)细化法律法规,增强操作性。由上级政府牵头,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适合各学段的配套实施细则,明确教师可以采用的惩戒形式(如口头批评、适度劳动、暂扣物品等)及适用场景,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争议。另一方面省级政府要推动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惩戒权的保障条例,确保法律落地因地制宜,符合本地经济、人文发展水平和特点。
(二)建立监督与纠错机制。首先由区政府牵头,区教育局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设立教育纠纷调解委员会,以教育部门、法律专家、检察院人士、社会调解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对惩戒争议进行独立调查与仲裁,避免舆论干扰司法公正。其次,明确“负面清单行为”:禁止体罚、人格侮辱等越界行为;对恶意诬告教师的行为依法追责,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治宣传与舆情管理。由区委区政府宣传部门牵头,区教育局为主力单位,联合本地主流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惩戒权的合理使用,消除公众误解,增加对教育惩戒权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严惩不良自媒体断章取义、炒作教育矛盾的行为,营造理性舆论环境。
二、学校要科学管理,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专业能力
(一)制定科学化校规,规范惩戒流程。各学校要根据学校特色,依据学生年龄与行为特点,分类设计惩戒措施,如低年级以引导为主,高年级可增加劳动教育。在开展惩戒时,要求教师在惩戒前记录学生行为、告知家长并备案,确保过程透明可追溯。
(二)强化教师培训与支持机制。将“教育惩戒权使用”纳入教师在职培训必修课,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提升教师沟通与惩戒实施能力。有能力的学校,还可以设立校内“惩戒指导小组”,由资深德育教师、心理辅导员提供策略支持,避免惩戒失当。
(三)创新惩戒形式,强化教育价值。各学校要创新探索非惩罚性教育手段,如公益服务、反思写作等,将惩戒与德育结合,引导学生主动改正。对个别重点学生建立“行为矫正档案”,跟踪学生改进情况,避免重复惩戒引发逆反心理。
三、社会要多多支持,凝聚共识,构建家校共育生态
(一)推动家校协同,建立信任机制。学校、街道社区定期举办家长课堂,普及惩戒政策,明确家校责任边界,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矛盾。鼓励家长参与校规制定与修订,增强其对惩戒政策的认同感。
(二)弘扬尊师重教文化,重塑社会认知。通过公益广告、纪录片等形式宣传“合理惩戒”的正面案例,强调其对行为矫正的积极作用。倡导媒体多多报道“惩戒成功转化学生行为”的典型案例,扭转公众对惩戒的负面印象。
(三)引入第三方评估与社区参与。委托独立机构定期评估学校惩戒实施效果,公布数据报告,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区、公益组织参与学生行为矫正项目,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网络。
教育惩戒权的核心在于“以教代罚”,既要维护教育权威,又要保障学生权益。政府需以法律为基,明确权责边界;学校需以专业为本,完善制度与能力建设;社会需以理解为媒,凝聚家校共育共识。唯有三方协同,方能构建“敢管、会管、服管”的教育生态,真正实现惩戒为教育服务的目标,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瓯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叶凯,联系电话:88590823。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