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我区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酒类、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罐头、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22个大类505批次,结果合格502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瓯海泽雅林梦餐饮店销售的梅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2、温州市瓯海梧田景琦水果摊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3、温州鸿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铅(以Pb计):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职业性铅中毒多为慢性中毒,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梅菜干中最大允许限为≤0.8g/kg。
三氯蔗糖:三氯蔗糖是一种白色至金白色、无臭的结晶性粉末,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热稳定性好,温度和 pH 值对它几乎无影响,在焙烤工艺中比阿力甜更稳定,适用于食品加工中的高温灭菌、喷雾干燥、焙烤、挤压等工艺;pH 适应性广,适用于酸性至中性食品,对涩、苦等不愉快味道有掩盖效果;易溶于水,溶解时不容易产生起泡现象,适用于碳酸饮料的高速灌装生产线。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橄榄中不得使用。
氧氟沙星:氧氟沙星是为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和口服吸收良好的优点。动物产品的氧氟沙星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氧氟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肾功能障碍、肝酶升高、血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胃肠功能障碍、过敏反应和中枢症状等。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牛蛙中最大允许限为≤2µg/kg。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附件:1、2025 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十二期(合格批次).xlsx
2、2025 年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十二期(不合格批次).xlsx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