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洁:
你户坐落于郭溪街道温瞿东路的房屋已于2021年7月28日与本机关签署了(协议编号:B116)《住宅用房产权调换协议》,并经温州市中诚公证处公证。你户于2021年9月14日认购定位了梅馨家园5幢302室住宅安置房1套(计建筑面积80.25平方米,最终测绘面积80.32平方米)。根据协议第4条约定,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484084元,扣除相应抵扣金额后,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264633元,2025年6月5日,我街道因查不到你的住址,联系不到你本人,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购房款结算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林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购房款结算通知书.pdf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