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飞:
你户坐落于浦北村仙庄路91号、仙庄路93号东的房屋已于2017年7月30日与本机关签署了(协议编号:PB3124)《住宅用房产权调换协议》。你户于2018年3月29日认购定位了塘景四组团3-1002住宅安置房1套(计建筑面积170平方米,最终测绘面积175.43平方米)。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722880元,扣除相应抵扣金额后,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397346元。2024年12月18日郭溪街道尝试上门现场送达文书,无法成功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购房款缴款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黄云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购房款结算通知书2.pdf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