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5-84182
  • 文件编号:温瓯教办研〔2025〕4号
  • 主题分类:考核评价
  • 发布单位:瓯海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06-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瓯海区中小学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2024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2 10:45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瓯越领军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瓯越领军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2024学年版)的通知》(温教师〔20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瓯海区中小学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越领军教师2024学年目标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 在职在岗的领军教师

温州市评定满6年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评定满6年的区第三类教育人才。

(二) 以下对象不列入考核

1. 已退休的;

2. 调离温州市教育系统的;

3. 因荣誉晋升参加2024学年第一层次领军教师考核的;

4. 2024学年未承担本专业一线教学(研训)工作任务的。

(三) 以下对象可书面申请暂缓一年考核

1. 经组织安排挂职的;

2. 因生育、健康等原因请假的。

(四) 2027年7月1日前退休的可书面申请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一) 师德与业绩并重。领军教师是教师的“排头兵”,应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模范履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带头遵守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规定。领军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要突出,在本校本区域能发挥领航作用。

(二) 激励与规范并行。通过激励机制凸显领军教师的重要作用,通过约束机制促进领军教师立足本职工作,更好服务本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通过评价导向进一步发挥领军教师模范带头作用。

(三) 定性与定量并评。领军教师考核以定量评价为基础,通过量化数据客观反映领军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同时结合领军教师对本职工作和对学校及学科建设等贡献进行更为全面和科学的综合性评价。

三、考核依据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2024学年版)的通知》(温教师〔2025〕3号),内容包括“师德模范”“岗位贡献”和“引领示范”等方面。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 满意度测评:

6月底:学校组织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考核对象在学校(单位)作年度公开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 个人申报:

7月5日-25日: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考核对象对照考核标准,填写《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2024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作出自我评价,并按考核表的计分顺序提供相对应材料并制成PDF,考核表填写方法参照高级职称评审填写格式。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荣誉名称)考核材料。

(三) 学校评价:

7月26日-31日:各学校成立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核相关考核材料,并进行评价;并将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考核汇总表(附件3)、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4),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后报区名师办。文件夹命名为:学校名称+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考核材料。

(四) 区级评价:

8月1日-20日:区教育局对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并填写瓯越领军教师汇总表,提交市教育局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程序

(一) 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 本人申报。

1. 申请暂缓一年考核的和申请不参加考核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2. 参加考核的领军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提交考核佐证材料。

(三) 学校(单位)初评。学校组织考核对象在学校(单位)作年度公开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结合材料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学校初评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优秀等次不超过50%。

(四) 区级评价。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五) 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六) 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 评定后满6年的第二层次领军教师需继续参加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奖。考核优秀者颁发证书,在职称评聘、专业荣誉评审中予以加分;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继续享受子女入学照顾政策。申请暂缓考核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 无故不参加考核的领军教师,或连续2个学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领军教师荣誉。

七、材料要求

(一) 纸质材料

1. 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2024学年考核表:纸质一式三份(A4正反面打印),学校审核、赋分、签字、盖章。

2. 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2024学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学校签字盖章。

(二) 电子材料

1. 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2024学年考核表(附件2 PDF);

2. 考核表对应的佐证材料(PDF);

3. 满意度测评表汇总后制作成PDF;

4. 考核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各一份)。

以上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纸质材料于8月1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提交到区教育研究院311室(区行政中心6号楼三楼);电子材料于8月1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在“瓯教云”平台提交。文件夹命名:学校名称+评定满6年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材料。联系人:陈爱双,联系电话:88582916。

八、考核要求

学校(单位)要从队伍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瓯越领军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规范实施,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