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规划调整及公共利益需要,现需收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面积151.48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收回土地位于梧田街道,涉及收回土地面积151.4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5-019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收回土地上的建筑物已经处罚并没收。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收回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为期30日。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按照相关标准,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自行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