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7/2025-83929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政协提案
  • 发布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5-06-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01 17:49 访问次数: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民进瓯海区基层委员会、妇联界:

在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做大“瓯有善育”品牌,加快瓯海生育友好型城区建设的建议案》已收悉。建议案深入分析当前我区严峻的人口形势,针对我区生育友好领域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我们深表认同经区委区政府牵头,多次调查研究,各主会办单位共同推进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婚’领航,做好青年‘婚’的引导”的建议。我区积极培育弘扬新型婚育文化一是青年交友有声有色。畅通前端婚恋交友渠道,持续打响“不一young(样)的青年活力日”青春品牌,全域布局“青春社区”“青年友好街区”等阵地,建成“国家大学科技园”青年发展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剧本社交友”“赏月牵缘”等青年交友活动,切实提高青年归属感、幸福感。二是婚恋服务出新出彩。积极推进婚恋指导公益服务体系建设,成立全省首个区级“新型婚育指导服务中心”、打造“缘来瓯海”服务平台、组建“瓯嫂来牵线”公益红娘队伍、培育“榕情欢遇”项目。积极打造婚姻登记“花开四季·幸福瓯海”服务品牌,获批省婚俗改革文明简约“甜蜜经济”试点,建成全市首个5A级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2024年办理结婚登记3328对,初婚5905人,分别同比增长(不含补办)20.99%、30.44%;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发放价值500元的新婚、生育礼包,2024年发放13份。三是儿童关爱可感可及。打造妇儿驿站阵地,打造“海鸥飞翔”家庭教育指导系列集成品牌,做实“有得帮”服务项目,为全区儿童及其家庭链接文化、心理、法律等社会专业资源;针对困境留守儿童建立关爱陪伴工作机制,加强“爱心妈妈”队伍建设,开展“温暖守护”“点亮微心愿”等关爱服务项目。

二、关于“瓯‘生’启航,激发家庭‘生’的意愿”的建议。我区积极落实提升孕育优质服务,严格保障女职工就业权益。一是严守母婴健康安全底线。率先搭建“区-镇街-村级”三级监测网络,严密监测孕期高危对象,实施高危妊娠五色风险评估和专案管理,目前我区高危孕产妇随访3.2万人次,实现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率保持低水平。优化“优生两免”服务,2024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2.4%,孕产妇产前筛查率达95%。持续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三项筛查率均超过99%。持续紧抓“艾梅乙”母婴阻断,2024年艾梅乙检测率、艾滋病孕妇治疗率达100%,梅毒、乙肝孕产妇治疗率均超过90%。二是促进儿童早期健康发展。建成“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7家,挂牌婴幼儿成长驿站20家,创建“温州市四星级儿童友好医院”1家,免费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1000余场,相关创新做法获《健康报》整版专题报道。持续推进高危儿与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等健康管理项目。三是落实提升妇女儿童医疗保障。统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将生育医疗费用由按定额支付改为按项目支付,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有力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便捷化。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升生育服务能力,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更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减少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四是严格保障女职工就业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规定,近年来,未收到女性关于招工性别歧视的举报投诉。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假期,企业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自生育之月起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之和。2024年,为154家企业发放企业落实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71.91万元。鼓励女职工提升就业技能,2024年共为3857名女职工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关于“瓯‘育’护航,减轻家庭‘养’‘教’负担”的建议。我区积极打造瓯海托育样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降低家庭养育成本,缓解家庭教育难处。一是创新优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1+18”普惠托育政策体系,率先出台《瓯海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专项配套政策18项,其中首创性、突破性政策5项。创新办托用房机制,腾挪整合闲置国有资产房源优先办托,截至2024年底,已建成公办托育机构8家;落实小区配套建设,将新建小区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标准纳入建设规划,涉及地块10个。创新推出托育机构生均补助、保育人员岗位补贴、公建托育机构限价等支持性举措,截至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累计补助1700万元,发放生均补助104.89万元、岗位补贴5.3万元,辖区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机构入托费用均不超过2500元/月。首创0-3岁婴幼儿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从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七大方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8项,涵盖婴幼儿养育指导、健康监测、疾病筛查等照护全流程“一件事”。建成全省首家医教融合的示范型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创新推出“萌宝成长营”等“五营”技能提升课程20期。高标准建成母婴室66家,其中五星级母婴室18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二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创新推出养育补贴政策,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户籍家庭,提供累计最高可达3.6万元和7.2万元的养育补贴(含育儿补贴及家庭托育券),截至2024年底,育儿补贴已发放399.95万元,惠及899人;家庭托育券已发放280.18万元,惠及779户(含幼儿园托育部)。精准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的户籍家庭,提供一孩1000元,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截至2024年底,已发放633.5万元,惠及家庭4205户。积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二、三孩家庭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款3%和5%、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消费补助,截至2024年底已发放126.7万元,惠及13户;二、三孩家庭双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到100、150万元,截至2024年底已办理30笔共计2876万元;对量化积分80分以上的新市民提供分档积分购房补贴及租赁补贴,2024年发放补贴58万元。三是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行“托幼一体”模式,以省教育厅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为契机,完善托育教育一体化高质量运作的管理体制,幼儿园延伸办托84所,实现镇街全覆盖健全长幼随学政策。积极推行“长幼随园”“长幼随学”新市民随迁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入学100%统筹安排,“学有优教”得到进一步落实。积极研判长幼随学的发展变化,完善制度政策,破解长幼随学出现的新问题,维护教育公平。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优化课后托管服务,学校(幼儿园)开设课后托管、暑期托管等服务,实现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作息时间与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基本保持同步,有效解决职工“接送难”、暑期“看护难”等问题。

四、关于“瓯‘政’助航,加大政策全过程全链条托举”的建议。我区积极构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出台《瓯海区关于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24条举措》《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两个统领性文件,以及《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等多个配套文件,围绕“婚、生、养、教”各阶段,整合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服务,按时间维度将婚姻登记、孕期保健、生育养育、教育、就业等纳入政策体系,生育支持政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目前,我们正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做好育儿补贴政策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研究出台新的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内容如下:

一、倡导健康婚恋观方面。计划成立婚恋行业协会,建设一批青年婚恋观教育阵地,指导高校完善在校学生婚育相关制度。运用好5A级公园式婚姻登记中心,鼓励适龄婚育、婚事新办简办,推进“结婚+文旅+产业”的“甜蜜经济”发展新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初婚对象发放一定额度的新婚红包或文旅消费券等。

二、加强优生服务方面推进“暖心助孕”项目,对符合条件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户籍家庭,可适当给予自费部分补助在区级医院增设孕产妇心理健康关爱站,产科提供免费陪产等个性化分娩服务,提升生育医疗和急危重症救治水平。

三、减轻养育负担方面。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加大托育政策的扶持力度,降低托育收费标准,提高入托率。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推进出台关于优化提升学龄前儿童医保待遇的相关政策;完善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探索将育儿补贴、家庭托育券等向户籍一孩家庭扩面。

四、减轻教育焦虑方面完善“长幼随学”机制,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学校(幼儿园)增设课后托管、暑期托管服务,进一步减轻学生就学成本和学业负担。鼓励志愿者参与,全力推进“家门口青少年宫”建设,将学校课后服务与城市书房、社区服务中心等无缝衔接;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教育合作网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教育平台,缓解家庭教育焦虑。

五、强化职工权益方面严格保障就业公平,持续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拓宽女性就业支持渠道,开展“百期巾帼学直播”公益课题培育项目,做实妇儿驿站“有得帮”服务,打造“妈妈岗”“亲子岗”灵活就业平台;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弹性工时出勤制度,职工孕期关怀,开展生育慰问等;推进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市关于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生育、养育、教育、住房、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及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意愿,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最后,感谢们对瓯海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黄唤微,联系电话:0577-88538060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