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5-83908
  • 文件编号:温瓯综法〔2025〕21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5-07-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01 14:55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杨雨露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流浪动物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瓯海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门协同与社区联动。我局已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紧密协作,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开展常态化巡查,并利用大数据锁定流浪动物高频出现区域,提升巡查效率。发现流浪动物后,按规范流程捕捉并移交至瓯海犬只收容中心。2024年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处置351起投诉件。农业农村部门为我局捕捉后的流浪动物提供流浪动物检疫、免疫及健康状况评估等专业支持。推动各社区设立流浪动物管理专员,收集信息并建动态数据库。鼓励组织志愿者协助巡查、投喂,制定培训计划,涵盖习性、捕捉技巧、安全防护等内容。

(二)推进社区自治管理。一是指导社区公约制定。通过深入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明确禁止随意投喂、及时报告等规定,引导居民遵守。二是指导社区物业合理有序设置临时安置点。提供专业建议和规范,定期检查指导,保障动物基本生活。

(三)完善收容救助体系。充实收容救助力量,在郭溪街道建成规范的犬只收容中心,该中心占地面积4833平方米,内设208个犬舍,由第三方专业捕犬公司执行捕犬任务。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的收容救助模式,加大对流浪动物收容救助中心投入,扩充专业人员、购置先进设备,积极搭建与社会力量合作桥梁,携手多家动物保护组织深化救助领养合作。优化领养流程,推动建立完善的领养信息平台,与犬只收容中心数据系统实时对接,公开犬只健康状况、性格特点、疫苗接种情况等详细信息,方便居民查询领养。严格审核领养人,涵盖居住环境、经济能力、养宠经验等,领养后定期回访。2024年,共促成89只犬只认领领养。

(四)加强宠物源头管理。加强与属地监管部门协作,把控交易环节,打击非法经营,从源头减少流浪动物。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养宠观念。推广宠物芯片植入智能化,我区2021年开通手机浙里办APP“温州养犬”小程序办理犬只登记上牌、芯片植入,已累计办理2754份犬只准养证。为提升登记率,联合社区与物业开展预约上门办理犬证业务。2024年新办464份证,其中预约上门80份。

最后,我局衷心感谢您对犬只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李祥岳;联系电话:0577-88592862。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