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5-83901
  • 文件编号:温瓯综法〔2025〕28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5-07-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01 14:42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丁帆伟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打造瓯海宠物友好城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瓯海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法规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一)严格落实《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我局联合瓯海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同时,加强养犬执法,仅2024年,公安和执法部门共办理相关案件近300件,进一步将《条例》落实到位。

(二)优化登记管理。

瓯海区于2021年开通手机浙里办APP“温州养犬”小程序办理犬只登记上牌、芯片植入工作,至今已办理2754份犬只准养证。为提升登记率,我局将联合部分社区与物业开展预约办理犬证业务,由办证单位统一上门服务,2024年,预约上门办理80份犬只准养证。

(三)加强执法监督。

我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巡查公共场所。联合执法队伍于5月、6月、7月在瓯海辖区内展开专项联合执法,重点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提高犬只免疫率,打击恶意弃养行为,增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

二、合理规划布局,完善设施建设

(一)打造宠物专属空间。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公园规划建设宠物活动专区,设置宠物游乐设施、沙坑、休息区等,满足宠物玩耍与社交需求,并加强专区管理,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二)完善公共设施配套。

在社区周边道路、公园步道增设宠物粪便收集箱与清洁工具,方便宠物主人清理宠物排泄物。与公共建筑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公共建筑入口设置宠物临时寄存处,为宠物主人提供便利。2024年新增设立3处收集箱,分别位于新瓯社区半塘河绿道、半塘街与商汇路绿道、秀屿山公园入口处。

(三)推动商业场所友好化。

鼓励瓯海辖区内的商场、咖啡馆、餐厅等场所开辟宠物友好区域,允许宠物进入并提供相应服务,如宠物饮水碗、宠物座椅等。同时,加强对商业场所宠物友好区域的管理,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宠物和顾客的安全与舒适。瓯海银泰城、万象城、梧田老街已设置相关配套设施。

三、深化宣传教育,培育文明养宠意识

(一)开展多渠道宣传。

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持续开展多渠道宣传活动。通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提升市民预防狂犬病意识,推进狂犬病免疫工作。2024年,我局开展了8场城管驿站进社区活动以及“践行文明养犬倡导文明行为”暨《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主题宣教活动,提供免费犬只健康检查、免疫、准养证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加强学校教育。

区教育局在中小学开展宠物知识与责任教育课程,通过校本课程、科学课堂、劳动课堂等科普宠物习性与饲养常识,在法治教育环节讲解《动物防疫法》中文明养宠条款。在家庭实验室开展动物行为观察日志记录,设计文明养宠宣传手册,传播科学养宠理念。与社区联动,组织家庭签订文明养宠承诺书,形成“学校引导—学生实践—家庭践行—社区示范”的育人链条,培养学生关爱动物与责任意识,带动家庭文明养宠。

四、加强医疗保障,促进产业发展

(一)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对瓯海宠物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医院引进先进设备与专业人才,提升诊疗能力。目前,瓯海区有动物诊疗机构18家,其中宠物医院13家,动物诊疗机构5家。2025年,已指导2家动物诊疗机构通过引进诊疗设备,增聘执业兽医,从宠物诊所改造提升为宠物医院。

下一步,将继续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机制,多部门协同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检查宠物店动物疫病防控、兽药使用等情况,对涉嫌非法动物诊疗、应当免疫未免疫等行为,要求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通过提醒警示、监督整改、定期复查等多形式切实维护宠物市场活动秩序,促进宠物行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宠物保险体系。

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开发适合瓯海市场的宠物保险产品,涵盖医疗、意外等方面。通过政策引导,提高宠物保险覆盖率,降低养宠风险。

(三)培育宠物经济产业。

结合区经信局会办意见,瓯海将依托鞋服产业基础与区位优势,打造宠物用品制造、宠物美容、宠物寄养等全产业链。一方面,区经信局将引导本地企业转型生产宠物服饰、宠物鞋靴、宠物玩具、宠物小电器等产品,支持企业研发功能性、智能化宠物用品,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鼓励传统鞋服企业与宠物品牌合作,拓展新市场。

五、完善收容救助体系

政府将持续投入资金,提高收容救助能力,消除流浪动物给社会面带来的隐患。积极搭建与社会力量合作桥梁,携手多家动物保护组织深化救助合作,维持区犬只收容管理中心正常运转。

最后,我局衷心感谢您对犬只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李祥岳;联系电话:0577-88592862。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