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培培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规范夜市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夜市文化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由此引发的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为破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象,守护“人间烟火气”,瓯海区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疏堵结合,打造了一批规范化特色流动市集,激发“夜经济”消费活力。
针对您关于完善夜市管理规定的建议,我区流动摊贩规范化管理整治方案、疏导点设置标准等尚处于讨论阶段,未正式成文发布。但部分地区已开展创新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如瞿溪街道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固定摊位发放“星级流动摊贩证”并统一配备二类分类垃圾桶,制定了星级流摊的职责与升降星机制,将食品安全、市容管理等方面内容纳入考核,并根据商贩规范经营及餐车干净等情况会进行降星、提星或取消星级证;新桥街道出台《新桥街道临时马路市场管理规定》(试行)和《新桥街道流动摊贩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每个摊贩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制定淘汰机制,有力约束摊贩合法合规经营。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日常监管的建议,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流动摊贩规范管理工作,按照“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区域规范”的标准要求,对流动摊贩聚集形成的马路市场、市容乱点一律予以取缔。今年以来,我局共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2475起,其中立案查处272起。区市场监管局从分流分域精准巡查、滚动式复查两方面强化夜市的食品安全监管。
针对您提出的培训教育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已集中约谈辖区夜市经营户50余家,及时向市场经营户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为经营户依法提供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入驻商户、市场管理员针对性食品安全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夜市经营户食品经营的安全意识,认真细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的建议,目前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45和96310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流动摊贩违规行为,也可以通过“浙里办”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对相关问题进行投诉,我局及相关单位将按照要求及时处置并进行反馈。
针对您提出的借助现代技术手段的建议,今年以来,我局利用自建视频探头和“雪亮工程”资源开展电子巡查,发现并处置出店经营382起、流动摊贩占道经营541起。
结合您所提建议,我局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高效监管防止占道扰民,实行点线面分级分片管理,采取定点执勤与机动巡查结合的方式,监管整治占道扰民问题。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属地镇街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对未依照指定地点和规范要求进行经营的商贩依法予以取缔。二是深化空中执法模式,通过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合作,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智能化监管设备查处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避免在执法过程中的正面冲突,降低舆情应对风险。
最后,感谢您对瓯海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马展振;联系电话:88597560。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