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街道各科室、网格,各有关单位:
《瞿溪街道2025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瞿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1日
瞿溪街道2025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消除生产经营领域无证无照安全隐患,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1〕142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温委发〔2016〕4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瓯海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无证无照整治规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街道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为重点,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巩固上年度整治成果,强化常态机制建设,及时做好“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做到“清存量,无新增”。具体目标:通过排查,以年初存量为基数,实现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覆盖面达100%,无证无照排查发现录入率100%,小作坊等重点领域无证无照处置率100%,实现“大幅度减少总量、解决现有存量、遏制动态增量”,辖区无证照户数占全部市场主体比例(无照率)大幅下降,实现辖区总体微无照。
二、职责分工
各网格干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排查,根据《关于开展“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摸工作的通知》(温瓯安委办〔2016〕40号)要求和瓯海区安全生产“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开展排查,并汇总由相关科室书式抄告给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查处办牵头对涉及多部门的重点对象开展综合整治。各部门站所要对各相关科室抄告的名单应及时核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反馈各相关科室。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各相关科室即时抄告相关单位并牵头组织及时处置。
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负责其职责范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按照国发〔2015〕62号、浙政办发〔2010〕163号)、温政办〔2011〕142号)等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作重点和任务举措
(一)工作重点
1.重点查处五大领域:一是从事涉污、劳动人员密集的各类无照生产加工小作坊;二是涉化学危险品生产及经营、储存等无照经营场所;三是紧邻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无照经营场所;四是供应的商品或服务可能危及使用者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是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
凡发现重点领域无证照经营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2.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民房集聚区、人群密集场所、危房、违章建筑等重点监管区域。
3.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等重点对象一律予以依法取缔。
(二)任务举措
1.落实无证无照经营网格化管理。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纳入村(社)综治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网格人员负责排查。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无证无照经营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定期开展排查,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覆盖的排查,并根据上级专项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排查;对无证照经营排查的信息进行统一抄告对应部门的基层站所,进行分流处置;对经营场所存在功能性问题、违章建筑、危房等的,向有关部门站所抄告处置,行政执法中队等职能部门站所对违章建筑、危房内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应优先安排拆除。
2.整合无证无照源头管控举措。借力“四无”整治、“三改一拆”等政策,因地制宜,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整合管控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加大对隐患大、高能耗、重污染的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力度,依法采取各种措施,彻底断绝其继续经营的基础。对未尽告知义务、擅自将出租房屋用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的,派出所、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对房东予以行政处罚。
3.加强常态化联合执法。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不同行业,尤其是易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组建对应的联合执法小组,实施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街道牵头或部门站所牵头等多种联合执法模式,在职责互补、人员组合、措施搭配上进行优化,实现快速出动、有序合作、果断处置,提高联合执法声势和效果。
4.理顺特殊领域无证照经营整治机制。对从事许可项目的无证照经营,前置改为后置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许可证审批部门要认真落实“宽进严管”要求,强化对企业的后续监管,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发证机关的监管意识,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许可部门应依法查处和打击未经许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25日前)。街道查无办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整治区域、整治重点,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街道及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证无照经营疏导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街道查无办制定每月工作进度计划,对排查到的无证无照,牵头组织力量开展综合整治,符合疏导条件的及时出具场所使用证明,积极推进“无转有”。不符合疏导条件的由职能科室或相关站所依法立案查处。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根据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对排查抄告的无证无照行为务必及时疏导或取缔。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份)。街道查无办及时总结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凸显好的做法和整治成效,切实纠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查缺补短,努力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瞿溪街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专班,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应和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委员副主任徐海远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工作配合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无证无照整治,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职责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街道查无办或各部门站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三)突出重点,明确指向。要紧紧围绕查无工作中重点查处的五大领域,理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以及重点监管对象,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突出整治隐患大和“低小散”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涉及无照经营和人身伤害的各类事故。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积极借助各大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无证无照经营的社会危害性、整治活动及各项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扩大整治声势,切实发挥舆论的引导推动作用。
(五)精心督考,长效监管。街道查无办根据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的整治工作进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并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结合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每季度开展考核,完善考核机制,发挥激励作用。
(六)落实专人,强化报送。各相关科室、部门站所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月上报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排查进展。
附件:瞿溪街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专班
附件:
瞿溪街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专项行动专班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瞿溪街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专班成员。现将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应 和
副组长:徐海远
成 员:林奕劭 吴连汐贾建勇 黄爱忠 卫城建
胡安逸周建晓 陈益思 谢重阳 马金豪
程圣金 林事成程正凯 吴深广 何晓敏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瞿溪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由吴连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