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综合信息指挥室,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5年度区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瓯海区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2025年度区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5年3月 31日
附件1
瓯海区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5年是我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九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优化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扎实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和“九五”普法谋划,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为坚定扛起温州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主阵地担当,在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杆中推动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跃升作出积极贡献。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按职责落实的除外,下同)面向全社会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作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普法责任制单位)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法治宣传教育”部署要求,学习贯彻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深入研判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使命,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责任制单位)
3.持续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宣传中央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区监委、区普法责任制单位)
二、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为推动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跃升营造法治氛围
4.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深化“宪法进万家”“宪法宣传十进”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区普法责任制单位)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五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区普法责任制单位)持续开展“普法亮眼”“开学法治第一课”“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宪法观念。(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多样化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作用,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第五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普法责任制单位)
6.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区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等法规的宣传贯彻,持续开展“千所联千会”“法助强城”等专项行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堂、开展法务人员培训、以案释法析理等多种形式,宣讲涉企法律知识和涉企典型案例,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依托市级涉外民营企业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和引导涉外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经营管理者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对在瓯来瓯外国公民、组织的守法引导。(责任单位:区普法责任制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7.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适应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瓯海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电信诈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和“九五”普法谋划工作
8.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起草发布2025年度区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推动政法机关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事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明理,在守法普法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区普法责任制单位)
9.开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八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组织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全面总结五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普法责任制单位)
10.启动“九五”普法规划谋划工作。组织专家团队建立“九五”普法规划起草小组,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的新路径、新方法,为科学谋划好下一个五年普法规划打下良好基础,切实发挥守法普法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保障性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普法责任制单位)
四、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精准普法赋能助力高质量发展
11.紧抓重点人群。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年终述法制度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用好在线学法考法平台,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继续组织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直播培训、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普法责任制单位)聚焦未成年人,深化青少年“学法筑基”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推进“法护青蓝”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聚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需求,加强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其合规守法经营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推动“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向企业、“三新”组织等领域拓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外来务工人员群体,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网信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瓯海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2.注重工作实效。形成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加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其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主管单位)协同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在温各高校探索普法新模式,共同打造“高校法治(普法)联盟”,通过“校内活动”“校际联动”和“校园与社会互动”等方式,举办大学生法治抖音大赛、普法脱口秀等年轻人“有感”的普法活动,加大对《温州市瓯海区高校学生法治素养 基准(第一版)》的宣介推广,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等工作提供助力、营造氛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五、结合区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再创新
13.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挖掘区域优良传统民俗文化、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总结凝练并大力倡导优良家风和清廉文化的精髓。(责任单位:区精神文明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持续挖掘瓯海特色革命文化资源,继续挖掘我区特色革命文化资源,结合我区现有的“红动浙南·薪火相传”红色溯源点,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社科联)
14.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
导向,充分挖掘本土特色文化资源,以越剧、南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载体,配合市司法局创排省级法治文化精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文广旅体局)落实“万场法治文化精品进基层”三年行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在村(社区)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区普法责任制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聚力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5.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全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数智赋能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乡村普法工作,紧扣粮食安全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生态日、“9·30”烈士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普及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助残敬老、反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普法责任制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根据上级要求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加大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抓住村社换届契机,开展“基层领头雁知法行动”,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制机制,以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农业农村局)
16.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优先”理念,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作用,加强常态化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附件2
2025年度区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关键少数”、重点对象、社会全员一体推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常态化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二)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 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四)深入宣传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五)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推动高 质量发展,开展加快建设“科教兴区 山水瓯海”,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法治宣传教育。(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基层 民主法治建设,总结、提炼、宣传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七)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 作新使命新定位,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理论研究,聚焦领导干部、未成年人、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八)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实际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九)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普法工作。利用互联网和 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十)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好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个性清单
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
1.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将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应用场景,切实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宣传教育。
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区政协社会法制委
1.围绕“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主题,组织委员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协商,开展法治宣传。
2.组织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宣传法律知识。
区法院
1.结合国际女法官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日、国庆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浙江天平”“温州中院”等平台载体,赓续“萌娃普法”“温州话普法”“我有一个朋友”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
2.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宣讲团”作用,多方联动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未成年司法保护宣传周”等活动。
3.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针对部分案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邀请人大、政协代表人监督旁听庭审。
4.积极投稿包括“浙江天平”“温州中院”等公众号,针对不同专栏,提供不同的法院思想,及时传递“新思想”“好声音”。
5.持续弘扬法治文化。坚持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利用“群英党代表工作室”,结合瓯海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具有瓯法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品牌。
6.开展“调解员法律素养提升工程”,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庭审观摩、专题培训,提升基层矛盾化解法治化水平。
7.健全海外调解员制度,聘任有威望、素养高的侨领担任特邀调解员和联络员,覆盖意大利、西班牙、美国、德国等17个国家,归集华侨投资、涉外婚姻等典型案例,提供跨境在线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化解。
区检察院
1.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重点聚焦数字经济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主题,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2.依托“企检服务中心”平台,开展2025年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通过开展常态化普法,持续擦亮“润禾”未检品牌,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4.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推动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助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5.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定点法治宣传、接待群众来访等多种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6.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媒介,策划优质普法栏目,强化普法内容生动性和传播实效性,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区委组织部
1.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2.会同区司法局做好区管领导和区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1.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落地落实。
3.协调区主流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区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 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办)
1.在全区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举办全区民宗干部培训班,开展法治课程;举办各类宗教领域宪法日活动。
3.开展形式多样的侨法宣传月活动,形成“亲侨、爱侨、护侨”的氛围。对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推进侨法进侨乡、进社区、进侨企进校园,向华侨、归侨侨眷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并组织学习和涉侨竞赛活动。
区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瓯之安等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精准推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反邪教、反有组织犯罪、平安普法等宣传。
2.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资深专家开展法治宣讲。
3.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等开展法治宣讲,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区直机关工委
1.加强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工作,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法规。
2.引导推动区直机关各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到相关主题党日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区信访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作印发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宣传折页,在全区发放使用法治化工作指南和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
3.组织参与《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的依法办事能力,邀请法律专家、律师进行普法专题讲座,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4.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信访接待窗口、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合理合法表达信访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5.开展信访法治化宣传阐释和以案释法等工作,在信访接待过程中,向信访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权,及时给予法律解释和政策解答,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6.宣传普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通过专题征集、主题征集、“金点子”评选、案例展示等方式,推动全区群众更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区融媒体中心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报道、重要时间节点、全媒体多平台之中,做好“瓯宝说法”专题报道,让法治教育更精准、更新潮、更富感染力。
2.充分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依托系列品牌栏目,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报道,树立法治标杆,以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
区发改局
1.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以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员干部专题培训、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精神。
2.结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组织集体干部职工宪法宣誓活动。
3.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围绕绿色低碳发展、能源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
4.结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全区防灾警报试鸣等系列人防宣传活动,普及国防、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
5.结合第35个全国节能宣传周,组织开展节能知识系列普法宣传,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
6.结合全市“8·8”诚信日,组织开展诚信主题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信用瓯海”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践诺新风尚。
7.结合第45个世界粮食日,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爱粮节粮科学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居安思危、处丰思歉、惜粮如金、节粮成习的良好氛围。
区经信局
1.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
2.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五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五个“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3.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等法规,通过“小微你好”等活动,宣传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涉企法律知识和涉企典型案例,着力提高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4.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诈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向机关干部、企业群众科普“伪基站”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提升全民反诈意识。
5.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的安全底线和法治思维。
区教育局
1.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
2.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组织全区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3.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4.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和新法的宣传贯彻,结合学前教育宣传月等节点,做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宣贯工作,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区科技局
1.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条例》宣传深入人心,为我区科技创新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深入开展“法护创新”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公平竞争宣传周等活动,加强普法工作。
3.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加强法规政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水平。
4.持续加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
区公安分局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常态化宣传。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法治宣传教育”部署要求,学习贯彻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深入研判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使命,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3.持续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宣传中央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
4.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五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5.多样化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省有效实施。
6.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区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等法规的宣传贯彻,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
7.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公安业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上门等活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社会氛围。
8.紧抓重点人群。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新使命新定位,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理论研究,聚焦未成年人、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
9.做好新兴媒介宣传工作。继续用好“平安瓯海”等新媒体,积极创作普法短视频、微电影,牢牢把握网络宣传主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0.做好重点节点宣传活动。紧盯“1 · 10”人民警察节、“5 · 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 ·4”国家宪法日等全年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区民政局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关键少数”、重点对象、社会全员一体推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 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常态化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2.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 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4.深入宣传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省有效实施。
5.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好本单位省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6.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法治宣传。宣传《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 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7.结合9月的救助宣传月和12月的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不断提升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对于在册困难群众,结合走访关爱和幸福清单的发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8.结合“六一”儿童节等主题,举行“未保宣传月”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修 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对新修订 条例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9.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2025 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 的氛围更加浓厚。
10.将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宣传的主阵地,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助多种形式,如社会组织、多元平台、各类传统节日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宣传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树立健康的家庭责任。
区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牵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法律服务机构”“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工作,持续擦亮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品牌。
2.高质量开展全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起草全区“九五”普法规划。
3.牵头开展“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瓯和调”大调解特色品牌创建的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全民普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4.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区管领导干部和区属单位公务员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5.擦亮“法育青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区财政局
1.重点关注省“两会”,将其作为财政普法大平台,对其精神和相关财政政策进行解读,做好人大财政预算报告解读,方便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向全区相关财政干部职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系列宣传工作。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新法新规普法宣传,组织财政讲堂活动,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
区人力社保局
1.深化“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聚焦企业用工管理与劳动者权益保障,聚焦中小微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创新“宣传+服务”模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强化纠纷预防与源头治理,持续擦亮“瓯海无欠薪”品牌。
2.开展就业创业法治宣传活动,以宣传落实《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和中央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为重点,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促进我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3.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开展尽心耐心暖心“三心”服务行动,结合高质量参保扩面重点任务和重大社保政策改革,聚焦群众期盼和关心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持续提高社保政策宣传到达率、可及度、针对性,助力构建完善高品质共富社保体系。
区住建局
1.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重点针对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2.着力做好《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更新条例》出台后的普法宣传,积极参加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3.组织局内部住建领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引导行政执法骨干更新法律知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区交通运输局
1.围绕“法治护路、公路先锋”,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法规进企业。
2.结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3.在汽车南站、出租车集散区域等重点领域,利用播放警示片、发送提醒短信等方式,加大对打击非法营运的法治教育,同步对乘客开展“双向”精准普法。
区农业农村局
1.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要求,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中国农民丰收节、巾帼普法乡村行、动植物检疫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持续开展“农业农村局长谈法治”活动,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强化基层普法宣教等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矛盾调解作用,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3.积极开展农业“绿剑”系列执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向一线执法延伸,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在办案过程中、案件文书中说理,典型案例发布等多种方式,促进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农业执法,组织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主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法治“体检”,推进农业执法由“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
4.抓好涉农法律法规宣贯工作。邀请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进行解读,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和各级执法人员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区商务局
1.推进外经贸法律培训,举办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国际贸易规则、合同签订及履行等专题培训。
2.开展内贸领域和“走出去”领域法规和政策培训。
区文广旅体局
1.开展文旅地方性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新修订的《浙江省旅游条例》进景区、星级饭店等。
2.围绕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推动乡村艺术团演出与法治宣传相融合。
3.积极参加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提升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内部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氛围,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4.广泛开展窗口普法宣传活动。对前来申报审批的文旅行业主体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手册传阅、公共文化场所视频宣传等方式加强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规的认知。
区卫生健康局
1.继续推进落实《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2.结合护士节、医师节等纪念活动以及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义诊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
3.注重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利用机关学习会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法治建设,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4.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入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讲。在日常执法中贯穿普法,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
5.发挥瓯海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哨点作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常态化开展 “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普法活动。
2.结合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开展全系统学习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站阵地堡垒作用,普及法律知识,积极打造退役军人学习前沿阵地,推进退役军人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4.结合烈士纪念日等特定节点,依托各级红色纪念设施、烈士褒扬设施,做好《烈士褒扬条例》的贯彻宣传活动。
5.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
6.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区应急管理局
1.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 题宣传教育为载体,做好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区审计局
1.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合审计项目实施等方式,促进审计人员严格依法审计,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持续深入贯彻执行《浙江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全面总结提炼“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强化全员全流程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审计项目质效。
3.持续学习宣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区市场监管局
1.深入宣传市场监管重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围绕市局“1486”系统工程,加大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重点法律法规、新法新规宣传力度,助力中心工作落实。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学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两个纲要”落地落实。学习宣贯《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管服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适配水平。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坚决守牢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2.深化普法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原创、形式活泼的普法微视频作品创作,积极参与省局普法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支持鼓励“普法讲师团”成员结合自身业务特长参加普法实践活动,进一步锤炼提升能力。发挥系统公职律师作用,集优市场监管原创普法资源成果,逐步实现优质普法资源共建共享。
3.推动特色普法精准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委区政府、区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行业宣传日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重要节点、特殊时段,开展特色普法宣传。综合运用听证论证、监督检查、执法说理、约谈释法、行政指导、助企服务、市监大讲坛等,把普法有机融入执法、监管、服务各环节,放大典型案例示范指导效用。深化“互联网+普法”,拓展新媒体渠道,提升网络普法影响力和覆盖面。
区统计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3.在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班中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4.丰富统计普法形式和方式,通过一套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综合运用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普法受众面、提升普法效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执法宣传力量,扩充普法专业队伍,以公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新媒体广泛开展与我局职能相关的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增强群众守法用法意识。
2.结合我区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行政处罚执行“云协议”新模式、执法助企“加油站”模式,开展相关业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结合日常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对相关领域开展普法,并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1.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积极运用线上线下平台,提高居民群众的防非处非的法律意识。
2.开展贷款中介机构风险提示宣传,会同辖区金融机构搭建分享平台,不定期分享不法资金中介识别案例及经验,提高金融从业者的专业水平。
区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税费政策解读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全区各税源管理单位、税收普法阵地联动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做好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推进常态化开展“以案治本”行动,通过败复败诉案件风险警示、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积极参加浙江自然资源“法治讲堂”和“法治自然资源”等政策法规培训班,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4.积极做好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国家和我省自然资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
1.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的普法宣传。
2.深化案例教育,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区医疗保障分局
1.开展宪法志愿宣传服务活动等。依托“医保在你身边”党员志愿服务品牌,汇聚社会志愿资源,通过摆摊、进村入户、媒体宣传等,持续普及宪法知识、民法典、重要医保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继续引导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协助引导瓯海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会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力量,开展行业自律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理和行为自律。同时,依托医保政策宣传团,将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宣讲由内向外(医院、银行、社区等)延伸,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维护基金安全的关注度,引导经营者规范医保行为、诚信守法经营。
3.开展好“三服务”等走访活动。通过“三服务”一对一、面对面走访瓯海区两定医药机构活动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强化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区总工会
1.联合相关部门各镇街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2.开展助企惠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3.依托区社会治理中心瓯海区职工维权援助中心为提升基础,深入延伸打造中国数安港工会驿站、新桥滴滴之家工会驿站、潘桥传化共富港工会驿站建立维权服务分站。形成一中心三分站的服务格局,加大职工覆盖服务区域,特别是加强新业态职工维权和宣传服务。
4.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联合发布一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团区委
1.深化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工作水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平安有我”社会治理系列活动。依托青年普法志愿者、青少年事务社工等队伍,培育优质普法志愿项目,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帮扶,做优区社会帮扶中心项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
3.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活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思想、法治意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4.深化“12355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开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自护意识和能力。
区妇联
1.纵深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擦亮“建设法治瓯海·巾帼在行动”品牌,丰富载体,创新形式,线上线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2.深化“平安家庭”建设,在“平安家庭”建设年度工作中就普法工作作专题部署,开展“瓯家安·说法”“瓯嫂来帮忙”等活动,深化“巾帼法助营商”活动。
区红十字会
1.利用红十字博爱家园、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红十字志愿服务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结合举办日常应急救护培训班,开展应急救护、捐赠税收优惠、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9·9”公益日、世界急救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座谈交流、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在全系统集中组织宣传、解读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区消防救援大队
1.推进落实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结合校园开学季、企业复工复产时段、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普及。
3.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日常执法中贯穿普法,重点对《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进行宣传。
4.利用各类每月9日主题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