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态园大罗山西单元A街坊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生态园大罗山西单元A街坊详细规划修改》于 2025年5月完成中间成果会审。为了使该规划更趋完善集思广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 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4日(共30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东至茶罗路,南至环山南路,西至沈海高速,北至三茶路,面积为14.11公顷。
二、 地块划分
规划修改后,地块划分为A-01至A-16共计16个地块。
三、 用地功能
规划修改后,A-01、A-10、A-15地块用地分类为公路用地(1202);A-02、A-04地块用地分类为公园绿地(1401);A-03、A-05地块用地分类为文化用地(0803);A-06、A-08、A-09地块用地分类为果园(0201);A-07地块用地分类为宗教用地(1503);A-11、A-12地块用地分类为商业用地(0901)完全兼容文化用地(0803);A-13地块用地分类为广场用地(1403);A-14、A-16地块用地分类为交通场站用地(1208)。
四、 综合道路交通
(1)道路交通修改
规划修改后,新增一条与三茶路连通的区间路,道路宽度为7米,尽端设置一处12米*12米回车场;局部优化环山北路道路红线线位,整体道路宽度保持不变。
(2)轨道交通修改
范围内有涉及一条轨道交通地下线,规划修改后,划定轨道交通线路特别保护区和控制保护区,具体管控要求以《温州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3)配建停车修改
规划修改后,地块停车配建按照2024版《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市规〔2024〕22 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
五、 公用及公共配套设施
规划修改后,A-06、A-13地块各新增1处移动通信基站;延续原规划保留A-14、A-16地块共350个公共停车泊位,A-11、A-12地块共设1处旅游接待站,宜配置餐饮、购物、电瓶车换乘点等功能,配置1处医疗急救站,1处旅游大巴停车场,1处公共厕所,1处开闭所。
六、 城市设计引导
本片新建设置需整体延续“徐岙记忆”的主题概念,整体风貌与周边山水、建筑相协调,注重景观秩序与视觉联系,以大罗山为背景,结合旅游接待站、文化设施等建筑和景观构筑,形成连续且有变化的空间界面,塑造高低错落且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
建筑宜采用现代、生态的建筑风格,并强调对大罗山地域特征元素的提炼实现“本土”和“创新”元素相融合的建筑设计理念,体现温州生态园舜岙入口区域的艺术创新性、地域性和文化性。建筑材料宜选择玻璃与钢的搭配,色彩淡雅、明快为主,允许局部采用鲜艳的辅色调,但必须与总体风貌相协调。第五立面的设计,可不拘泥于传统坡屋顶或平屋顶,体现入口区的艺术感和生态性,可采用单斜坡、绿色屋顶等设计形式,屋顶形式与自然相融合。
本次范围内新扩建宗教、民间信仰等设施需加强风貌管控,按中国化建设,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八、 图纸
1. 区位图
2. 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 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修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 馈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4日
公示地点:
1、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rzyj.wenzhou.gov.cn/
2、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xxgk.longwan.gov.cn/
3、地块现场
联系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1525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668683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