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广播电视是服 务“ 三农”工作,满足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求,巩固基层宣传 舆论阵地,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自 2008 年以来,我省已连续 17 年实施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规划并取得显著成效。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 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缩小“ 三大差距”,切实践行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新使命,现就媒体深度融合背景 下,进一步深化广播电视对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服务“ 三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为宗 旨,以融合创新、提升服务为标准,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节目和 新媒体产品结构布局,提升广电对农服务质量水平,完善省、市、 县三级分工明确、联动协作的广电对农服务传播格局,建设适应 农村改革发展新要求、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广电对 农服务体系,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对农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并继 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省级广电媒体。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要充分发挥好全省 广播电视对农宣传服务的引领作用,精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大社会 影响力的对农节目和新媒体产品,巩固深化浙江乡村振兴共富带 头人“金牛奖”评选等对农活动品牌。浙江之声和浙江卫视要利 用省级广电主频率、主频道优势,为我省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 有力的舆论支持。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要创新对农节目和新媒体 产品,培育对农活动新品牌,发挥好省级电视对农宣传服务平台 的功能。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其他频率频道及新媒体平台,要从各 自专业定位出发,为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各类特色服务。
(三)市级广电媒体。市级广播电视台要利用对市辖县(市、 区)的辐射力和带动性,加强“ 三农”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充分 发挥全省广播电视对农宣传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以面向“三农” 和城市新居民为主,农产品消费群体为辅,办好广播电视对农、
涉农节目和具有广电融媒特色的新媒体专栏,打造以城带乡、独 具特色的市级广电对农宣传服务节目、新媒体产品和活动品牌。
(四)县级广电媒体。县级广播电视台作为直接面向“三农” 的基层广电播出机构,要充分发挥对农宣传服务主阵地作用,进 一步提升自办新闻节目中对农宣传报道的比重,加强原创对农节 目的制作和播出。要办好具有广电融媒特色的新媒体专栏,积极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农活动,提供各类实用的对农服务。要制 作播出以“ 三农”为题材的各类地方文艺类节目,不断丰富城乡 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积极探索促进农产品销售和流通、农文旅 推介和营销等为内容的产业拓展新路径。要不断加强对农服务工 作交流与合作,在全省形成县级广电对农节目、新媒体产品和对 农活动的品牌集群效应。
二、具体要求
(一)优化结构布局。浙江之声每周对农节目时长不少于
200 分钟(不含重播);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对农节目时长不 少于 120 分钟(不含重播);各市、县级广播电视台每周自办广播、 电视对农节目各 2 档以上,广播每周播出时长不少于 40 分钟(不 含重播),电视每周播出时长不少于 30 分钟(不含重播);省、市、 县三级广电媒体自办客户端、新媒体账号、平台等设置专门的对 农栏目、版块,每月发布原创“ 三农”新媒体产品不少于 5 件, 推动形成广播电视对农服务大屏小屏、线上线下、传统节目与新 媒体产品布局合理、互动引流、协同创新的良好态势。
(二)拓展内容题材。按照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
程”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的要求,立足本地,挖掘题材, 拓展内容,充分发挥广电媒体在宣传“ 三农”政策、传播先进文 化、传递实用信息、开展对农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握党委政 府“ 三农”工作政策引导方向,关注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 加强农文旅融合发展背景下新闻资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产品 营销服务和对农活动服务。要密切关注并深入研究当地“ 三农” 前沿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探索和新成果,及时妥善回应本地“三 农”工作的重点、亮点、热点、难点及突发事件,发挥好深度报 道和典型报道的引领作用。要充分展示农业生产生活中具有示范 作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农人,积极参与并宣传推广 村晚、村超、村 BA、村跑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三)创新传播形式。要强化以新闻理念办好对农节目和新 媒体产品,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切实改进采编队 伍作风,践行“ 三贴近”,深化“走转改”,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 展调查研究、采访报道和服务活动。要强化综合性、精细化编排, 积极探索内容丰富、形态新颖的广电对农融媒编排新样式。要充 分把握传统广电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实现广电对农节目 与 自办新媒体账号、平台“ 三农”宣传服务专栏的融媒生产、流 程再造。要积极探索使用 AI、VR、数字主播等融媒新技术新手 段,增强交互功能,提升服务“ 三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 性,进一步增强广电对农节目和“ 三农”新媒体产品的传播力和 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和播 出机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农口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 持。在省财政资金支持下,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继续将广播电视 对农节目列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保障范 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通用性对农节目和新媒体产品的征集 与制作,培育打造全省对农节目交流平台,不断丰富节目源和片 库,免费提供给各级广电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选播。市县文化广电 旅游行政部门要将对农节目、新媒体产品制作播出纳入当地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在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中切块保障。 各级广电媒体要加强对农节目、新媒体产品、对农活动的投入, 给予内部激励机制上的支持。
(二)加强联络联合协作。各级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要继 续加强对农服务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各级广电媒体要加强与农林 牧渔、自然资源、水利气象、海洋、供销、文旅体育等农口和涉 农部门的联络与联合协作,争取各相关部门在政策引导、专业技 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各级广电媒体要强化开门办节目的 理念,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大农口部门的联系合作, 形成推进广播电视对农服务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激励引导推动。进一步完善全省广播电视对农服 务工程建设年度调查,将“ 三农”新媒体作品列入广播电视对农 服务业务等级评定,引导和激励对农服务创新创优。对优秀单位、 节目以及长期从事对农宣传服务的采编播人员、主创人员,在先 进评选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组织专业培训指导。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每年举办全省广播电视对农服务采编人员专业培训,加强对农传播理论研究和业务研讨。继续开展“送服务”活动,组织专家赴市县台现场指导,帮助提升对农服务水平。各级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播出机构要围绕新形势下对农服务新要求,开展业务研讨、经验交流、联合行动等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五)列入公共服务评价。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将广播电视对农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项目。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广电媒体对农服务工作的指导推动。省市广电监测中心要加强对农节目、融媒产品的评议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我省广播电视对农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意见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