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俊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推进处理景山公园征地后对村优先招工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后,6月18日上午,景山街道牵头召集温州市景山公园管理处、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桥街道办事处、郭溪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与您进行面对面会商。
会上温州市景山公园管理处答复将根据管理处的编外用工情况,优先面向净水村等征地村招工。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一)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因此,进入事业单位工作,需统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暂无政策依据支持直接予以劳力安置。(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要求:....确需给予政策倾斜的,应当具有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的政策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清理与公开招聘制度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不得实行给予特定群体加分、限定内部人员报考等有违制度公平的规定。
下一步,景山街道帮助继续跟区政府、景山公园管理处等单位再进行沟通协调,提出可行解决方案。
办理单位联系人:陈霜,联系电话:13587609593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