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晶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大罗山南大线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的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对提升夜间交通安全水平、保障村民与游客夜行便利具有重要意义,对策建议中肯,其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较强。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太阳能路灯凭借零能耗、低成本、易维护的优势,能有效解决南大线照明难题。由于南大线属县道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因此不包含“路灯”这一附属设施,且目前我局无该项建设职能。经与市高教新区建设中心等会办单位研究,针对建设成本问题,可探索多元化实施路径,通过“一事一议”、吸引光伏设备公司投资等形式推动农村公路路灯建设。
此外,我局已对该线路弯道进行实地踏勘,近期将实施急转弯处爆闪灯、指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下步,将持续做好该段道路日常巡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马忠义,联系电话:0577-55561816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