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局对历年来已办结案件的涉案物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排查清理出因所有人不明或者无法与所有人取得联系的涉案物品。
现依照向当事人公告领取物品的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出6个月内,请相关当事人携带原始收据、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办理领取物品手续。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2025年6月11日
序号 | 当事人 | 物品及特征 | 暂扣时间 | 原办案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不明 | 外币(数量3张,一张标有10000韩元字样、一张标有1000韩元字样、一张标有100美元字样) | 2023年4月18日 | 茶山派出所 | 陈警官 | 0577-8668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