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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33/2025-83407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单位:瓯海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5-06-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延长中普案件集资清退窗口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0 17:05 访问次数: 来源:区金融服务中心

为切实保障广大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清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当前工作进展及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延长本次集资清退窗口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窗口期延长安排

本次集资清退窗口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延长期登记时段: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20日。

2. 延长期资金发还时段:2025年6月21日-2025年6月30日。

3. 补充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的截止日期:2025年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尚未完成微信小程序注册或需补充材料的出借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延长期清退对象

符合清退条件但未办理手续的出借人。

三、延长期登记核实方式

本次延长期核实登记仍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登记人登录“沈阳中普案件登记”微信小程序,输入识别码后,按照菜单栏指引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登记内容详见微信小程序菜单栏内操作教程。

四、特别提示

1.此次信息登记是资金清退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出借人填报时要实事求是,对登记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避免因此影响自身利益。出借人登记银行卡时,需要提供Ⅰ类账户,确保无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错误、账号错误等情况,避免收款金额受限等异常情况,导致清退款发放失败。

2.此次信息登记只接受通过微信小程序登记,对于不会操作微信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进行信息登记的情况,可通过客服电话咨询。

3.出借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人员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出借人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信息登记,未按时登记的出借人,相关权益将转入下次集资清退。出借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信息核实登记具体流程不变,详见《出借人信息核实登记及资金清退实施细则公告》。

特此公告。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16:00

咨询电话:024-88523288  024-88523255

024-31487106  

中普案件专班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