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瓯海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
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88533932;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7-86098112。
附件: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对象名单.xlsx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