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农业农村发展(经济发展、城市<镇>建设)办公室、泽雅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办公室,局各有关科室: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试行)》(浙农专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镇街推荐、区级评审,确定温州瓯海强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等2家机构为瓯海区三类农民培训机构,现予以公布。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