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0/2025-82818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补贴发放
  •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2025-05-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2025.5.15)

发布日期:2025-05-15 10:15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

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

 

序号

企业名称

吸纳就业人员姓名

补贴金额

1

温州瓯海昊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梁晶晶

13532.55

2

浙江恒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黄心雨

13657.49

3

浙江恒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柯友航

12545.74

4

浙江恒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邓先浩

7839.61

5

浙江永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郑浩然

12548.23

6

浙江永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周航

12536.58

7

浙江永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任磊

13155.1

8

浙江永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陈凡帆

3172.48

9

温州瓯海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刘焌垚

10322.26

10

温州捷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灵聪

13407.61

11

温州捷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胡彬婷

13155.1

12

温州捷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雷美玲

12676.86

13

麦子智创(浙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赵倩丽

13532.55

14

麦子智创(浙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卢鑫欣

13532.55

15

温州珍瑾服装有限公司

周超

12676.86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