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跃升,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现将比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报名,踊跃参加。
附件:1.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2.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报名表
3.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4.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定向运动协会
指导单位:温州市定向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瓯江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2025年6月8日
三、比赛地点:待定
四、比赛项目:短距离、百米定向
五、比赛分组
1.M/W12岁组(2025年5月31日已满10周岁且未满13周岁者)
2.M/W14岁组(2025年5月31日已满13周岁且未满15周岁者)
3.M/W16岁组(2025年5月31日已满15周岁且未满17周岁者)
4.M/W18岁组(2025年5月31日已满17周岁且未满19周岁者)
5.M/W21岁组(2025年5月31日已满19周岁且未满男35/女30周岁者)
六、参赛办法
1.瓯海区学校、企事业、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正式报名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各参赛单位必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
3.各单位每组限报3队,每队男、女运动员各限报4人。
4.参赛人员不限,热爱定向、符合各个组别要求且身体健康者,均可;其中,运动员需具备独立完成比赛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天气等因素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参赛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及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七、比赛办法
1.竞赛按中国学生定向协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
2.比赛地图执行IOF《ISSOM2019-2》。
3.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4.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运动服、鞋、持专用指北针独立完成比赛。
5.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凭大会核发的号码布检录与参赛。
6.本次赛事使用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个人名次录取:各单项成绩均录取前八名,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减1录取,并颁发证书。
2.团体名次录取:团体成绩均录取前八名,报名团体不足8队(含8队)减1录取,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奖杯。团体成绩按各参赛队个人得分相加计团队总分(人数不足四男四女队伍不计入团体成绩排名)。其计分方法为:按个人有效成绩,用时少名次列前的顺序计分,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依次类推。最终成绩以该队所有的积分之和计算,积分越高名次越靠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等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组织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按照参赛数量20%比例评选。
九、报名方式
参赛代表队于2025年5月23日之前将报名表(附件1)及扫描件(含单位公章)发至邮箱1027219366@qq.com。联系方式:柳老师,18057771733。
十、安全管理要求
1.参赛单位要认真履行参赛运动员安全管理的职责。做好参赛运动员的健康审核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安全参赛无事故。
2.由执行单位统一购买登山及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含定向运动),如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有关赔偿由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协调解决。
3.各单位需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事报到当天递交,否则将不得参赛。
十一、其他
1.经费保障: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执行单位承担。
2.参赛运动员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
3.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2
2025年瓯海区温州市第七届定向锦标赛
报名表
附件3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在比赛中,应充分展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具有的体育道德风尚;要突出“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按照竞赛规程中的规定,特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奖项、范围
1.评选奖项:本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
2.评选范围:凡参加本次比赛的教练员、裁判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本次赛事中对运动队(员)和裁判员的要求,自觉遵守《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裁判员守则》。
2.严格遵守赛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3.严格遵守赛会、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4.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裁判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情,不搞不正之风。
6.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师长,讲文明、讲纪律、讲卫生、讲礼貌。
7.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8.凡违反有关竞赛纪律的规定和三个《守则》条款之一者,均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
1.本比赛竞委会中设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度本赛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的办法:“体育道德风尚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参赛队及竞赛处、比赛监督、裁判长(员)等部门(机构)的推荐意见,汇总后提出拟评选为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名单,报告竞委会通过,决定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名单。
3.评选优秀裁判员和优秀运动员的办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根据由裁判组所提出的拟评选为优秀裁判员名单,征求有关人员意见,报告竞委会通过,决定获得优秀裁判员和优秀运动员。
四、奖励办法
1.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将颁发“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牌匾。
2.对获得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将颁发“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及裁判员认真学习本“评选办法”,要加强对教练员、裁判员的思想教育及作风的管理工作。将“评选活动”与“守则”结合起来,使评选活动起到加强学校体育队伍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不搞形式主义;要把比赛场上、场下;比赛场内、场外的表现相结合;体育运动水平和体育道德风尚相结合。
各运动队须于5月31日下午12:00前将本队“评选推荐表”交到竞赛处。凡未按规定送交“评选推荐表”的队,视为弃权。
附件4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定向锦标赛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赛事,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赛事规程及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比赛并报告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参加赛事期间的训练和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和事故,我会量力而行,谨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并对本人在参赛期间的健康安全问题负完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赛事。
四、我同意接受赛事组织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参赛运动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