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街道农业农村发展(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办公室、泽雅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办公室,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水库大坝、山塘、堤防、水闸、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 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5〕1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水利工程管理实际,现将全区2025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发文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相关责任人员职务岗位如有变动,继任人为相应责任人)。请各有关人员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及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1.瓯海区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附件1:瓯海区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xlsx
2.瓯海区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附件2:瓯海区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xlsx
3.瓯海区2025年度农村水电站责任人名单附件3:瓯海区2025年度农村水电站责任人名单.xlsx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