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
孙乐和委员在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擎瓯海走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委员建议,支持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差异化监管。我局对该建议表示肯定。
我局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自2022年起已经坚决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温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包含“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环境信用B及以上,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两年内未被行政、刑事处罚、手续齐全防治设施齐备正常运行”等条件在内的的低环境风险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并对上述企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同时,为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合法、合理、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基本原则,我局正积极推进扩大《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中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范围,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助力。
上述工作将持续落实。
以上内容供你单位统一答复委员时参考。
办理单位联系人:李雄,联系电话:1386888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