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
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
序号
贷款对象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万元)
贴息金额(元)
1
李贺婕
一年
50
22250
2
崔文辉
10
4239.86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