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2025-81901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企事业单位招录
  • 发布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
  • 成文日期:2025-04-0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委社会工作部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3 17:09 访问次数: 来源:区委社会工作部

有关考生:

根据2025年温州市瓯海区委社会工作部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工作安排,现定于202548日(周二)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仅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48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

地点: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5楼516会议室

二、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高中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高中毕业后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留学人员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和承诺书(附件1)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考生报考专业不在《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需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

3.2张2寸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4.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但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委托书原件(附件3)、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引进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其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附件:

1.承诺书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3.资格复审委托书

                                                                   温州市瓯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43

附件1:国境外留学人员未持有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wps

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3:资格复审委托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