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新杰:
你户坐落于茶山街道贾宅路57-18号的房屋已于2017年10月11日与本机关签署了(协议编号:JZ053)《住宅用房产权调换协议》,并经中诚公证处公证。你户于2022年7月28日认购定位了霞瓯锦园2组团3幢703室住宅安置房壹套(计建筑面积81.20平方米,最终测绘面积81.20平方米)。根据协议约定,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348664元,扣除相应抵扣金额后,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约51824元。
因你户邮寄拒收且你户拒绝提供其他方式予以送达,现向你户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缴款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