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拓:
你户已于2019年8月20日与本机关签署了《房屋置换与补偿协议书》,并于2020年5月28日经公证处公证定位了西山家园9-2204室,建筑面积为117.58㎡;西山家园9-604室,建筑面积为117.58㎡的住宅安置房贰套。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1105940元,扣除相应抵扣金额后,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437789元,代收款人民币9488元(维修基金8924元,燃气远程抄表费564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缴纳上述购房款并办理结算、交钥匙等手续(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