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育文:
你户已于2021年8月16日与本机关签署了《职工安置协议书》,并于2022年3月16日经公证处公证定位了龙景佳苑5-603室,建筑面积为90.01㎡的住宅安置房壹套。你户所认购的上述住宅安置房总价为人民币1065080元,扣除相应抵扣金额后,你户尚需缴纳购房款人民币589350元,代收款人民币7303元(维修基金7021元,燃气远程抄表费28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缴纳上述购房款并办理结算、交钥匙等手续(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景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