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2日。
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
序号
贷款对象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万元)
贴息金额(元)
1
陈先坛
一年
60
18445
2
章斌
50
22250
3
李靓雨
15
6675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