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规划调整及104国道至瓯海大道连接线道路(新双南线)工程建设需要,现需收回老104国道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面积2876.98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老104国道(部分)位于梧田街道南堡村,涉及收回土地面积2876.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5-02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依法予以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