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7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清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4〕1282号)的要求,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会商,确定了2025年瓯海区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方案,安排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垟周氏旧宅保护修缮工程、中共浙南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灵佑殿修缮工程两项工程补助资金554万元。该资金安排在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中,由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进行奖补与支出。
公示期7天。联系人: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赵繁,联系电话:0577-88587026。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安排表》
附件:
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金额(万元) |
1 | 浙江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垟周氏旧宅保护修缮工程 | 温州生态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5 |
2 | 中共浙南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灵佑殿修缮工程 | 仙岩街道 | 49 |
合计 | 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