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机发〔2025〕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有关组织(个人)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对有关材料的审核、确认,2025年第一批享受农机报废补贴资金的农业机械28台,报废补贴资金35890元,其中中央补贴35890元,省级补贴0元,区级补贴0元(见附件1、2)。
现对温州市瓯海区2025年第一批农机报废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9日。如有异议,可向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8279518。
附件:1、瓯海区2025年第一批农机报废补贴资金结算
表(个人)
2、瓯海区2025年第一批农机报废补贴资金结算表(组织)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