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街道农业农村发展(城镇建设)办公室、泽雅镇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浙防指办发〔2024〕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瓯海区农作物重大植物疫情与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经费总计11.5万元(详见附件),资金从区级“外来生物防控”经费中列支。
该项经费用于农作物重大植物疫情与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相关经费开支,请各镇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农业植物疫情阻截防控,防止发生重大农业植物疫情,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瓯海区农作物重大植物疫情与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经费分配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瓯海区农作物重大植物疫情与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经费分配表
序号 | 镇、街道 | 发生面积(亩) | 工作经费(万元) |
1 | 泽雅镇 | 305 | 8.5 |
2 | 丽岙街道 | 80 | 2 |
3 | 郭溪街道 | 26 | 1 |
4 | 潘桥街道 | 6 | 0 |
5 | 瞿溪街道 | 1.2 | 0 |
合计 | 418.2 | 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