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表
(一)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绩效表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应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承担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瓯工作。负责技能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加强校企培养合作,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4.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及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组织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负责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6个、局属单位预算全部纳入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9万元、其他支出2650万元。人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273.82万元。
(二)关于人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5年收入预算7273.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21.97万元,下降18.23%,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社保补助、劳动人事仲裁监察工作经费、人才发展经费等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0.93万元,63.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50万元,占36.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万元,占0.04%。
(三)关于人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5年支出预算7273.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21.97万元,下降18.23%,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社保补助、劳动人事仲裁监察工作经费、人才发展经费等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9万元、其他支出26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77.80万元,占43.69%;日常公用支出160.98万元,占2.21%;项目支出3935.04万元,占54.1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人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人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7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9万元、其他支出2650万元。
(五)关于人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20.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20.04万元,减少23.51%,主要是劳动人事仲裁监察工作经费减少,上级拨款各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还未下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72万元,占85.84%;卫生健康支出198.16万元,占4.29%;住房保障支出456.05万元,占9.87%。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51.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8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档案目标管理专项经费、社保系统维护专项经费、办公大楼专项经费、社保业务专项经费、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17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瓯海区招聘录用报名平台维护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551.48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社保体系建设等方面、薪酬调查、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1.8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0.9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150万元,主要用于技能人才奖励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499.5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2.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5.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6.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人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7.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人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65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965万元,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社保补助、人才发展经费等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265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65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社保补助、对口支援劳务协作专项工作经费、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及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经费、再就业专项经费、技能人才引育经费、“510+行动计划”大学生招引经费、人才经费(博士后日常补助)等。
(八)关于人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2.89万元,与204年执行数持平,主要是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2.89万元,占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2.89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支出。
(九)关于人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运行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6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降低0.68%,主要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降低。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人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61万元,其中:政采购货物预算2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3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人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935.0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