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
现将《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安排,做好相关活动组织和选拔推荐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新征程新成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坚持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全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主题,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相统一,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求真、向善、尚美的校园文化,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培养我区中小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三、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美育成果展示等三大类。(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1. 区级艺术节比赛分为中学组(包括初高中)和小学组两个组别进行。小学组分小学A组(18个班级及以上学校)、小学B组(18个班级以下学校)进行比赛。
2. 三独和作品类比赛具体名额分配,按照小学18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1名、18--35个班级每项不超过2名、36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名;初中15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1名、15--24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2名、24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名;书法项目不分高、低段,分硬笔、软笔,具体报哪个类别由学校确定。
3. 合唱(小合唱)、群舞、合奏(小合奏)、戏剧、朗诵、美育成果展示类等集体类项目,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自主申报参加,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申报1项集体类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支队伍。
4.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中职生比赛项目由景山校区牵头组织评比,区级获奖名额由组委会指定。
5. 市一等奖及以上级别获奖、特色项目学校、承办学校可增加一个相关项目名额。
五、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 优秀组织奖
1. 领导重视,组织有序,面向全体,发动到位。
2. 参赛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质量较高。
3. 作品(节目)报送及时,各类报表填写准确无误。
4. 服从管理,文明参赛,学生精神面貌良好。
(二) 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原则上,3人以内(含3人)的项目总获奖比例为选送项目的70%。其中一等奖占获奖项目的20%,二等奖占获奖项目的30%,三等奖占获奖项目的50%。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占本项目选送项目总数的25%、35%、40%,小学分A、B两组设奖。
1. 本届中小学艺术节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
2. 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美育成果展示活动项目(4人及以上)的指导师可上报1-3人,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推荐参加温州市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节的节目(作品),均需参加区级比赛及审核,相关要求参照《温州市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 器乐合奏、班级综合才艺表演(班级合奏):瓯海区飞霞实验小学
3. 合唱、班级综合才艺表演(班级合唱)、朗诵: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1. 所有比赛项目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如发现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2. 报送节目和美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作品,如在作品中出现学校名称,比赛成绩做降档处理。
2.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规程(绘画、书法、篆刻、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