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5-81744
  • 文件编号:温瓯教办体〔2025〕1号
  • 主题分类:体美劳评价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03-0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15:19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职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

现将《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安排,做好相关活动组织和选拔推荐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热情讴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新征程新成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坚持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全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主题,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相统一,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求真、向善、尚美的校园文化,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培养我区中小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三、活动项目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美育成果展示等三大类。(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1. 区级艺术节比赛分为中学组(包括初高中)和小学组两个组别进行。小学组分小学A组(18个班级及以上学校)、小学B组(18个班级以下学校)进行比赛。

2. 三独和作品类比赛具体名额分配,按照小学18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1名、18--35个班级每项不超过2名、36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名;初中15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1名、15--24个班级以下每项不超过2名、24个班级及以上每项不超过3名;书法项目不分高、低段,分硬笔、软笔,具体报哪个类别由学校确定。

3. 合唱(小合唱)、群舞、合奏(小合奏)、戏剧、朗诵、美育成果展示类等集体类项目,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自主申报参加,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申报1项集体类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支队伍。

4. 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中职生比赛项目由景山校区牵头组织评比,区级获奖名额由组委会指定。

5. 市一等奖及以上级别获奖、特色项目学校、承办学校可增加一个相关项目名额。

五、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 优秀组织奖

1. 领导重视,组织有序,面向全体,发动到位。

2. 参赛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质量较高。

3. 作品(节目)报送及时,各类报表填写准确无误。

4. 服从管理,文明参赛,学生精神面貌良好。

(二) 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原则上,3人以内(含3人)的项目总获奖比例为选送项目的70%。其中一等奖占获奖项目的20%,二等奖占获奖项目的30%,三等奖占获奖项目的50%。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数量占本项目选送项目总数的25%、35%、40%,小学分A、B两组设奖。

(三) 指导师奖

1. 本届中小学艺术节一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

2. 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美育成果展示活动项目(4人及以上)的指导师可上报1-3人,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四) 市级作品推选说明

推荐参加温州市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节的节目(作品),均需参加区级比赛及审核,相关要求参照《温州市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六、承办单位

1. 独唱、独奏、独舞: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

2. 器乐合奏、班级综合才艺表演(班级合奏):瓯海区飞霞实验小学

3. 合唱、班级综合才艺表演(班级合唱)、朗诵:瓯海区外国语学校

4. 群舞: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

5. 戏剧(含戏曲):温州中学附属初中

6. 绘画、剪纸: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

7. 书法、篆刻:瓯海区实验中学

8. 摄影、设计、立体造型: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景山校区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比赛项目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如发现报送的节目和作品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2. 报送节目和美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作品,如在作品中出现学校名称,比赛成绩做降档处理。

3.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艺术节活动顺利举办,各校务必要加强审查环节,严把参赛节目(作品)质量关,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报送,如违反参赛规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报送信息要认真复核校对,确保准确完整,学校名称一律按学校公章使用全称,师生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如有变动必须在赛前3天内最终确认,后续不得更改。

4. 已经参加过2024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比赛的各类节目(作品),今年不能继续参加比赛(除2024年艺术节合奏、合唱节目(作品)和戏剧(戏曲)类已认定为原创或改编作品外),推荐参加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的节目(作品)均从今年比赛的优秀节目中推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规程

          2.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规程(绘画、书法、篆刻、设计)

          3.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规程(摄影)

          4.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规程(剪纸)

          5.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规程(立体造型)

          6.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美育成果展示比赛规程

          7. 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

          8.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比赛日程安排表

          9. 2025年瓯海区中小学艺术节报名表

附件1-8 2025年艺术节相关附件.docx附件9: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