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发展中心、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瓯海区五育融合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温瓯教发〔2024〕162号)精神,经区教育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决定下达瓯海区五育融合奖励专项经费2310.37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于年初预留财政预算的人员结算资金。各单位相应增加2025年“205教育类”相应科目支出预算指标。
本次五育融合奖励资金要专款专用,各学校(幼儿园)要科学制订区教育质量奖资金分配方案,向一线教师倾斜,以贡献度为主要指标实施奖励,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再接再厉。
附件:2024年瓯海区五育融合奖专项资金下拨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