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区拟收回收购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途 | 面积(亩)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备注 |
1 | 牛山单元HX-ns02-048地块 | 娄桥街道东风村 | 住宅用地 | 72.25 | 34500 |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分批实施收回收购。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4号楼308室
联 系 人:王显权
咨询电话:5659951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