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电、家居、3C数码和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根据《2025年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5〕17 号)、《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浙商务联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温州市商务局2025年以旧换新工作安排,我局按公开公平、自愿参与原则,组织开展活动报名、确定及公示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企业名单库实行动态更新。具体规则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起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受理商户报名资料
二、征集范围
家电类: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
家电扩品品类:家电扩品范围(28 类):空气净化器、电风扇、饮水机、吸尘器(含扫地机、洗地机)、取暖器、电熨烫器、蒸烤箱(含蒸烤炸一体机)、空气湿度调节装置器(烘干机、除湿机、加湿器)、吹风机、咖啡机、垃圾处理器、消毒柜;除螨仪、烹饪机(含炒菜机、制冰机)、电动搓澡仪、翻译机、衣物护理机、音响(含音箱、耳机)、理疗仪(含美容仪)、呼吸机、净菜宝、睡眠仪、制氧机、足浴器、空气炸锅、电磁炉、真空包装机、饮茶饮水机(含茶吧机、养生壶、电热水壶、电热水瓶、(台式)净饮机、折叠水壶、即饮机、管线机等)。
家居类:销售床架、床垫、桌椅、按摩椅、沙发、智能门锁、智能坐便器、智能马桶盖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家居用品
家居扩品范围(37类):入户门、成品柜、照明灯具(含浴霸、台灯、灯具开关等)、厨房烹饪器具(含锅具、刀具等,不含电器)、居家运动设备(跑步机、健步机、动感单车、椭圆机、划船机、健身爬楼机)、家用监控设备、家纺(含窗帘、床上用品等)、晾衣架、家用鱼缸、燃气(热、烟雾)探测器、水(燃气)阀门及配件、前置过滤器、家用装修工具(含电动工具、梯子等,不含洗车设备等非装修类工具)、户外家居用品、家用新风、家用地暖、全屋智能主机、全屋智能中控屏、全屋智能面板及开关、全屋智能灯光驱动、全屋智能音乐系统、智能光电建材、智能能源控制器、智能组串式储能、智能充电桩、镜子、储物架(含衣帽架、书架、鞋架等)、家用办公设备(含家用打印机、碎纸机、显示器、路由器、键盘、鼠标等)、家用摄像摄影机(含无人机)、家居装饰品、搅拌料理机(含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原汁机、绞肉机)、按摩器(含小型按摩器、筋膜枪)、家用人工智能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眼镜、智能耳机)、个人护理用品(含电动剃须刀、电动牙刷、脱毛仪、卷发棒)、个人健康监测产品(含心电仪、血糖仪<含试纸>、血压计、血氧仪、雾化器)、家用母婴电器(含电动吸奶器、调奶器、温奶器等)。
3C数码类:销售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商户。
电动自行车类:销售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商户。
三、申报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申请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门店目录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直营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6.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地区代理授权文件。
7.实际经营场所照片2张,门店门面1张及门店室内1张
四、申报程序
1.商户申报。商户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仅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全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2.审核发布。商务局对审核通过并完成与服务机构技术对接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
五、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商家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且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2、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银行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具备较强的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主动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提供旧家电、旧电动行车上门回收、运输等服务,不得拒收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旧电动自行车,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开设换新专区,张贴统一标识,标明参与活动的产品及降价优惠。
5、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活动期间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参与商户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
六、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
2、商户负责。因参与商户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商户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或在下期结算金额中抵扣。
3、诚信守信。消费者和商户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商户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由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5、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商务部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7-88526365
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304
邮箱 :ohjd3c@163.com
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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