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朱樑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松成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克俭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志坚同志任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区委发〔1999〕121 号文件规定,朱樑、叶松成、潘克
俭、倪志坚等 4 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