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97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我区现役军人积极投身改革强军兴军的伟大实践,争做“四有”革命军人。现下拨“四有”优秀士兵奖励金15.1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四有”优秀士兵奖励金主要用于各镇街“四有”优秀士兵的奖励金发放。
二、使用要求。此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资金使用请按要求做好登记,以备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审计。
附件:1、“四有”优秀士兵经费分配表
附件1: “四有”优秀士兵经费分配表
单 位 | 金额(元) |
景山街道 | 7000 |
新桥街道 | 10000 |
梧田街道 | 9000 |
南白象街道 | 3000 |
瞿溪街道 | 7000 |
娄桥街道 | 7000 |
潘桥街道 | 5000 |
郭溪街道 | 28000 |
仙岩街道 | 6000 |
泽 雅 镇 | 13000 |
茶山街道 | 39000 |
三垟街道 | 15000 |
丽岙街道 | 2000 |
总金额 | 151000 |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瓯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