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温州大医堂国医馆有限公司欧悦中医综合诊所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申请,并于2025年3月24日发给其《诊所备案凭证》,登记号:MAE3AATG233030417D2222。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大医堂国医馆有限公司欧悦中医综合诊所
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地址: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方路70号一楼南首第一间
主要负责人:刘家生
诊疗科目:中医科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执业医师:刘家生,男,医师资格证编号为:199833141330329560112577;医师执业证编号:141330329000035;执业类别:中医,执业范围:中医专业。
执业护士:徐文雅,护士执业证书编号202233013280
执业药学人员:徐筱芳,执业证书编号14147213。
根据要求,现将备案的诊所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