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瓯委改发〔2023〕1号)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将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律师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受理对象为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瓯海区,且当年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报区间和项目为2024年度应兑未兑的瓯海区律师机构营业收入贡献奖励、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所)、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师)、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培养奖励。
二、申报流程
1.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使用个人账号或注册法人账号登录,搜索瓯海区律师机构营业收入贡献奖励、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所)、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师)、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培养奖励,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4月1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个人应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单位应承诺在享受政策扶持后,十年内不迁出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应退回已获得扶持资金。个人应承诺享受扶持政策后,在服务期间因其他情形需注销或变更区外执业而无法在我区服务满3年的,退还奖励资金。对违反承诺、拒不退回所获扶持资金的,将其列为失信“黑名单”,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章蓓蓓,联系电话:88533650。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