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安、司法 > 司法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8/2025-81535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布单位: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5-03-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瓯海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1 09:13 访问次数: 来源:区司法局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瓯委改发〔20231号)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将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律师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受理对象为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瓯海区,且当年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报区间和项目为2024年度应兑未兑的瓯海区律师机构营业收入贡献奖励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所)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师)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培养奖励

二、申报流程

1.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使用个人账号或注册法人账号登录,搜索瓯海区律师机构营业收入贡献奖励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所)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引进奖励(律师)瓯海区律师机构人才培养奖励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时间:2025319日至41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个人应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单位应承诺在享受政策扶持后,十年内不迁出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应退回已获得扶持资金。个人承诺享受扶持政策后,在服务期间因其他情形需注销或变更区外执业而无法在我区服务满3年的,退还奖励资金对违反承诺、拒不退回所获扶持资金的,将其列为失信黑名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章蓓蓓联系电话:88533650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53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