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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生命健康医学研究创新中心建设工程(二阶段)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1 14:46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1

项目名称

温州生命健康医学研究创新中心建设工程(二阶段)

建设地点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南侧“犁头垟”大岛,温州市生命健康小镇(茶白片区上蔡单元)B-10a地块

建设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建设项目概况

医学研究创新中心建设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实验室废气和恶臭通过独立的通风管道引至楼顶经酸雾净化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微生物气溶胶经高效空气过滤器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燃油废气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动物房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一般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实验试剂、废过滤器、废弃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生物样本、废培养基、动物饲养废弃物、动物尸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活性炭、餐厨垃圾、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65 传真:0577-88****65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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