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调整等因素,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梧田街道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
梧田街道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应急执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等工作要求,聚焦高风险企业、高风险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持续提高执法精准度,科学合理安排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通过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避免失管漏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截止2024年12月底,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在编人员8人,纳入计算的人员数量为8人;2025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8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3天=248天)。因此,2025年总法定工作日为1984天(8人×248天=1984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完成街道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结合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值及今年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2025年我街道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17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工作,参加党群活动,行政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结合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值及今年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2025年我街道非执法工作日为731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它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经测算,2025年我街道监督检查工作日为83天(总法定工作日1984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170天-非执法工作日731天=83天)。
三、监督检查单位
综合考虑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两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1天(含路途时间)测算,2025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44家,按照《梧田街道2025年监督检查任务表》(以下简称《检查任务表》,附件1)组织实施,《检查任务表》包括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的监督检查。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
7、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生产经营场所;
8、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2025年,列入重点检查的企业25家(具体见附件2),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家,其他风险等级较高的工矿商贸企业(三场所三企业)22家。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1、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对网格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根据规定,全年安排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8家,防汛防台防旱安全督查检查1家,一般检查单位根据年度检查计划任务并结合工作重点随机产生确定。
四、有关要求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科学安排科室工作,合理配置检查人员,高质量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在组织检查时要切实加强协同合作,充分利用部门和科室间的执法力量,最大程度发挥检查效能,巩固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模式,促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加强业务知识教育和培训,提升业务监管能力,提高问题隐患检出率,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依法完成监督检查闭环,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违法行为需处罚的应及时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单位)监管的应及时移送,严禁以改代罚、以罚代刑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分析研判监督检查情况,消除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无法解决的请及时向上级反馈。
附件:1、梧田街道2025年监督检查任务表
2、梧田街道2025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1 | |||||||
梧田街道2025年监督检查任务表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检查数量 | 检查类型 | 抽取类型 | 责任科室 |
1 | 工贸行业(三场所三企业) 监督检查 | 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喷涂作业 | 3-11月份 | 检查22家 | 单部门检查 | 定向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2 | 危化品监督检查 | 重点危化品企业 | 3-11月份 | 检查3家 | 单部门检查 | 定向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3 | 一般工贸行业监督检查 | 一般工矿商贸行业领域 | 3-11月份 | 抽查18家 | 单部门检查 | 定向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4 | 防汛防台防旱安全督查检查 | 重点防范区域、避灾点等 | 3-11月份 | 抽查1处 | 线下实地检查 | 无 | 应急消防管理站 |
附件2:
梧田街道2025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检查对象 | 行业领域 | 备注 |
1 | 温州晟霸锁业有限公司 | 喷涂 | |
2 | 温州市东哥鞋材科技有限公司 | 喷涂 | |
3 | 温州市克隆鞋材有限公司 | 喷涂 | |
4 | 温州市瓯海梧田奇点塑料制品加工场 | 喷涂 | |
5 | 温州市瓯海梧田伟琦眼镜厂 | 喷涂 | |
6 | 温州市天测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喷涂 | |
7 | 温州市谊和光学有限公司 | 喷涂 | |
8 | 温州鑫博鞋材有限公司 | 喷涂 | |
9 | 浙江腾舟家具有限公司 | 喷涂、涉尘 | |
10 | 温州艾新嘉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喷涂、涉尘、有限空间 | |
11 | 温州市骏力鞋材有限公司 | 喷涂、有限空间 | |
12 | 浙江健诚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喷涂、有限空间 | |
13 | 宝得利实业有限公司 | 涉尘 | |
14 | 温州市华霸实业有限公司 | 涉尘 | |
15 | 浙江永精锁业有限公司 | 涉尘 | |
16 | 温州阿哆诺斯食品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
17 | 温州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
18 | 温州市坚字标准件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
19 | 温州市龙霞热处理厂 | 有限空间 | |
20 | 温州市瓯海梧田灿辉塑料制品厂 | 有限空间 | |
21 | 温州市天宏橡塑有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
22 | 浙江瑞乐电器股限公司 | 有限空间 | |
23 | 温州交通集团能源有限公司新南站加油站 | 危化品 | |
24 | 温州市瓯海农机服务经营部 | 危化品 | |
25 | 温州市瓯海中油慈湖加油站 | 危化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