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该地块需用作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现需收回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部分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土地面积31064.9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TG2024-137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