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娄桥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和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道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房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和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村社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社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娄桥街道部门预算包括: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娄桥街道办事处(本级)(下文简称:娄桥街道)。
二、2025年娄桥街道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娄桥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娄桥街道2025年收支总预算22418.17万元。
(二)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娄桥街道2025年收入预算22418.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37.05万元,下降8.0%,主要是城中村改造项目结尾等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16.17万元,占36.6%;政府性基金收入12622万元,占56.3%;其他收入1580万元,占7.1%。
(三)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娄桥街道2025年支出预算22418.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37.05万元,下降8.0%,主要是城中村改造项目结尾等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3.51万元、教育支出1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34.33万元、农林水支出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万元、其他支出90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96.97万元,占15.6%;日常公用支出168.20万元,占0.8%;项目支出18753万元,占83.6%。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娄桥街道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38.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216.17万元、政府性基金126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0.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22.33万元、农林水支出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万元、其他支出9009万元。
(五)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娄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16.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40.99万元,增加21.3%,主要是社区运行经费、环境整治及垃圾分类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0.51万元,占5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5万元,占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70万元,占6.0%;卫生健康支出180.41万元,占2.2%;城乡社区支出2309.33万元,占28.1%;农林水支出534万元,占6.5%;住房保障支出204.22万元,占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万元,占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联络站运行维护等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1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2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090.86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相关支出,包括编外人员工资薪金、奖金以及社保的缴纳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等专项普查活动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相关业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238.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111.4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相关业务支出,包括计生、卫生、安全、综治等宣传业务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3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书房、百姓书屋维护管理、文化阵地建设以及体育发展相关业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2.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5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发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困难慰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6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老年食堂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55.6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和残联相关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金发放。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退役安置等。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9.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对象慰问、女性安康保险等。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9.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4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支出、街道综合工作经费等。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经费、数字城管处置经费等。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627.9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运行、拆违经费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6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道路保洁经费、河道保洁等。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74.4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环卫设施维护等。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451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全域整治、五水共治工作经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土地流转等。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5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带建设、松枯死木清理。
(3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15万元,主要用于泰顺县司前畲族镇里光村结对帮扶资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4.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等。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138万元,主要用于防台、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出租房隐患整治等。
(六)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娄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68.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娄桥街道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62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553.62万元,下降22.0%,主要是娄桥街道城中村改造项目结尾等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3613万元,占28.6%;其他(类)支出9009万元,占71.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过渡费发放。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3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管理、耕地复垦、拆后土地评估测绘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7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道路保洁及安保拆违经费等。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安保拆违经费等。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1573万元,主要用于河道保洁、道路保洁等。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900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绿化、社区运行及街道综合工作经费等。
(八)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娄桥街道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娄桥街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娄桥街道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街道日常接待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0万元,下降6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0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更新,新能源汽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娄桥街道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5万元,增长1.8%,主要是在编人数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娄桥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娄桥街道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2025年娄桥街道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娄桥街道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875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大事务相关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协事务相关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如人员工资薪金、机关运行经费等。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临时人员工资薪金、奖金以及社保的缴纳等。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普查业务支出,包括工业、经济、人口等信息普查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统计相关业务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经费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宣传相关业务支出,包括计生、卫生、安全、综治等宣传业务支出。
1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城市书房、百姓书屋维护管理、文化阵地建设以及体育发展相关业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管理事务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重度护理补贴、困难生活补贴、临时困难救助、村级专干补贴、社区专干补贴、助学、社保补贴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就业创业补助、动态更新补助、儿童康复补助、春节慰问补助(均为区全额拨付)、助残日活动和残联相关经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低保、支宁返温补助居家养老经费、优抚抚恤经费、90岁以上老人优待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各项民政相关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计生协会、卫计保险、生育关怀、农村独生子女养老保险等计生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社区运行经费与拆违经费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5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