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31号)文件),我局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属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温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区各级各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协调、组织、指导灾害防御的气象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镇街(开发区)开展台风及其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属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7.组织执行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发区)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瓯海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885.20万元。
(二)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2885.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1.99万元,下降8.0%,主要是2025年项目优化,零基准预算管理项目金额压缩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7.58万元,占83.4%;政府性基金收入95万元,占3.3%;上年结转结余382.62万元,占13.3%。
(三)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2885.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1.99万元,下降8.0%,主要是2025年项目优化,零基准预算管理项目金额压缩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41万元、农林水支出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59.67万元、其他支出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42.43万元,占56.9%;日常公用支出104.45万元,占3.6%;项目支出1138.32万元,占39.5%。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85.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90.20万元、政府性基金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41万元、农林水支出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59.67万元、其他支出95万元。
(五)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90.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9.7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按“紧日子”原则优化2025年项目内容,压缩项目金额。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9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95.41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27万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130.53万元,占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59.67万元,占8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8.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3.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4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经费、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慰问、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的基本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培训考核经费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893.5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队员工资奖金福利发放、培训宣传工作、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化运行维护、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巨灾险经费、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等的专项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120.6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防汛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0.6万元,主要用于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支出。
(六)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6.8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64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10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4.72万元,增长213.7%,主要是2025年项目调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9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95万元,主要用于镇街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价奖励。
(八)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瓯海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20万元,下降67.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需要,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20万元,下降6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车辆已到报废年限需购置更新为5辆,2025年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0万元,应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公务用车1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9万元,下降2.6%,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下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138.3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