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瓯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行业、旅游业、体育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4.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文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6.组织实施文化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推进全域旅游、全民健身。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7.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相关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
8.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企业和体育产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9.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监督全区景区(点)和体育场所(设施)管理、保护、利用和安全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承担各级文化遗产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资源,积极实施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瓯海区图书馆、局属事业单位瓯海区文化馆和局属事业单位区博物馆预算。
二、2025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672.57万元。
(二)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5672.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2.27万元,下降6.62%,主要是厉行节约项目资金缩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9.56万元,占69.1%;上级补助收入1323.2万元,占23.3%;上年结转结余429.81万元,占7.6%;。
(三)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5672.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2.27万元,下降6.62%,主要是厉行节约项目资金缩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4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75.16万元,占40.1%;日常公用支出117.17万元,占2.1%;项目支出3280.24万元,占57.8%。
(四)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72.57万元。收入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4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47万元。
(五)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72.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2.27万元,下降6.62%,主要是厉行节约项目资金缩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46.93万元,占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9万元,占3.9%;卫生健康支出139.18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167.47万元,占2.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095.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图书馆(项)支出466.8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图书馆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451.4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经费及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41.2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650.2万元;主要用于各个专项资金支出:提前下达第二批2023年浙江省共用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补助资金0.12万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6万元,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经费60万元;中央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8万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4.22万元;提前下达2024年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2.79万元;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扶持100万;文旅工作经费37万元;提前下达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93万元;旅游建设与发展12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220万元;省旅游发展专项78.15万元。文物思普工作及专题馆运行补助经费130万元;惠企直通车200万元;旅游宣传推介120万元;群众文化活动及运营0.92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322.21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文物维护修缮及文物征集、博物馆陈列布展、社教活动及其他各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051.89万元,主要用于野外文物安全保护及其他各项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9.02万元,主要用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补助资金9.02万元。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58.57万元,主要用于瓯海区应急广播56.95万元;博物馆文化驿站社教活动支出1.07;文化馆活动支出0.55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0.8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8.99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9.1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2.3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27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11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3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85%。主要用于接待图书馆的招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因厉行节约,尽量不再有招待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1万元,增长降4.75%,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的经费也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3.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9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0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280.2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用于野外文物安全保护及其他各项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用于广电影视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其他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